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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回國該拿永居還是入籍?450天和2年出境線

JustiScript2026年9月8日👁️ 419

450天。

這是在英國入籍(naturalisation)五年資格期內允許缺席的總上限,平均下來一年 90 天。同時還有第二道關:提交申請前的最後 12 個月,缺席不得超過 90 天。而在永居(ILR)階段,規則是 Appendix Continuous Residence 的每個滾動 12 個月不超過 180 天。同一個人、同樣是每年回國三個月,在永居那條線上安全,在入籍這條線上剛好踩線。

因此「經常回國的人該停在永居,還是繼續入籍」這個問題,不能靠感覺回答。兩條路對出境自由度的處理方式,是兩套結構完全不同的演算法:一套管你拿身分之前,一套管你拿身分之後。

永居和入籍,出境天數是兩套算法

對比項目 停在 ILR 不歸化 歸化成為公民
拿身分前的天數 滾動 12 個月 ≤180 天 五年 ≤450 天,且最後 12 個月 ≤90 天
拿到之後還管嗎 管。連續離開滿 2 年,ILR 自動失效 不管。持右居權,離開多久都可回
看不看住所在哪 不單獨審查 6(1) 申請人主要住所須在英國
費用(2026年4月8日起) £3,226 £1,709 + £130 誓約費

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第三行。大多數人比較這兩條路時只盯著天數,但對一個「在國內做生意、家人和房子留在英國」的申請人來說,真正卡住他的往往不是 450 天,而是 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 附表一第 1(1)(d) 段那句「未來意圖」要求:拿到國籍證書之後,他的住所、或者在有多个住所時的主要住所,必須在英國。Home Office 的入籍審案指引把這條寫得很硬——申請當下主要住所已在英國境外的,直接拒,不是酌情考慮。天數超一點還有裁量空間可談,住所重心在哪裡沒有這個空間。

但這條有一個分岔:英國公民的配偶按 6(2) 路徑申請,不適用這項未來意圖要求。附表一第 3 段列舉 6(2) 申請人需要滿足的條件時,並沒有把 1(1)(d) 寫進去。規則設計時考慮的是夫妻可能因一方工作長期外派。所以同樣一對夫妻、同樣常年在中國,配偶那一方走 3 年 / 270 天路徑反而比主申請人走 5 年 / 450 天路徑更容易過住所這一關。

天數超標也不是一律拒絕。現行指引的做法是:超出上限 30 天以內(即五年內 480 天、最後一年 120 天),通常應當行使裁量;超得更多,才要求申請人證明住所、工作、家庭和財務都已建立在英國。

語言和考試這一關,兩條路是接上的:ILR 階段考過的 Life in the UK 通常可以直接用於入籍,英文能力也是 B1,不用重考。

拿到身分先回國休息一年,代價有多大

圈內流傳一句很省心的話:「先拿永居,以後想入籍了再回英國住滿一年就行。」這句話不成立,問題出在「一年」這個數上。入籍的五年資格期是從遞交日往回倒推的滾動窗口,不是一段可以自行挑選的歷史。你回國長住的那些天會一直留在窗口裡,直到它們自己滾出去。

計算一下:假設 2026 年你在中國住了 200 天,那麼在 2031 年同期之前提交的任何一次入籍申請,在五年窗口內都包含這 200 天,剩餘額度只有 250 天。再加上倒推整五年那一天必須人在英國的要求(附表一第 1(2)(a) 段,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才有針對特殊情況的豁免裁量),「回來住一年再說」這個方案往往要變成「回來住兩三年再說」。

我的判斷很明確:常回國的人,拿到 ILR 之後最差的一種安排就是「先回國休整一年再考慮入籍」。持 ILR 滿 12 個月本來就是 6(1) 路徑的門檻,這 12 個月同時是入籍那條 90 天線覆蓋的區間,休整一年等於同時踩壞兩條線,把可遞交日整體推後兩年以上。要么在這 12 個月裡把回國天數壓在 90 天以內、滿 12 個月就遞;要么就乾脆放棄入籍,按兩年失效線管理 ILR 並保留在英國的實際聯繫。中間那種「先鬆一年再補」的走法,成本最高。

已經超過 450 天的人,正確動作是等超額天數滾出窗口再遞,而不是先遞一份試試——被拒之後費用不退,還多一條記錄。

還有一層取捨與英國規則無關:按中國現行《國籍法》第九條,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外國國籍的,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;入籍後再回中國需按外國人身份辦理相應簽證。這一條對「每年回國三四個月」的人的實際影響,往往比 450 天更大,值得在動手前先算清楚。

天數自己不好算的,可以使用永居计算器 APP 把每一段出入境按滾動窗口精算到天;只是想讓專業人士確認「我這種情況算不算超」,justiscript.com 上花 £5 可以讓英國執業律師在 24 小時內給一份書面回覆,中英文都行。

"...他的住所或(如他有不止一個住所)其主要住所將位於英國。"
—— 英國國籍法1981年,附表1,第1(1)(d)(i)段

這句話管的是住所,不是天數。真正經常回國的人,先對著它想清楚自己那個「principal home」到底在哪一邊,再決定要不要把 £1,839 遞出去。

📌 本文僅供參考,具體問題請諮詢持牌律師。規則以 GOV.UK 最新公告為準。

[資料來源] gov.uk/government/publications/naturalisation-as-a-british-citizen-by-discretion-nationality-policy-guidance;legislation.gov.uk/ukpga/1981/61/schedule/1;gov.uk 申請入籍及永久居留費用表(由2026年4月8日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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