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籍前90天紅線怎麼算?超了別急著遞交
最後 12 個月出境算下來超過 90 天,正確的動作是把遞交日往後挪,而不是照遞不誤、再附一封解釋信求裁量。這條結論下面用三層來說清楚。
哪12個月是90天,從哪一天倒推
《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》附表一第 1(2) 段的原文是「the period of twelve months so ending」,所謂 ending,指的是 UKVI 收到你申請的那一天。不是日曆年度,不是從拿到永居那天起算的一年,也不是審批日或宣誓日。同一段條文裡 450 天那條線,用的是同一個終點、只是往回拉五年,所以最後 12 個月的出境天數會同時進兩個池子,不是分開另算。
怎麼計算單次行程:只算整天。離境當天和返英當天都算你人在英國,中間的整天才計入。星期五晚上飛走、下星期日半夜落地,中間只有五個整天。
提交後的行程不進這兩條線。居住條件在提交日那一刻定格,之後飛哪裡都不影響 450 天和 90 天。唯一要守的時間點是宣誓:收到邀請後通常須在 3 個月內到場完成宣誓與效忠聲明,人長期在外容易卡在這一步。
「遞交完等審批期間不能出國」這個說法,在入籍上站不住腳,它是從永居申請那邊串過來的。
往後挪幾十天,超標可能自己消失
既然窗口的終點跟著遞交日走,起點也跟著走。遞交日每往後一天,窗口最前端就掉出一天。舉個純算術的例子,假設一個人打算 2026 年 10 月 1 日遞交:
| 行程 | 計算的整天 | 天數 |
|---|---|---|
| 12/20 走,次年 1/25 回 | 12/21–1/24 | 35 |
| 3/5 走,4/2 回 | 3/6–4/1 | 27 |
| 6/10 走,7/10 回 | 6/11–7/9 | 29 |
| 總計 | 10/1 申報時的窗口內 | 91 |
91 天,超 1 天,差一天都不行。但不需要等第一段行程整段滾出窗口。把遞交日推到當年 12 月 21 日,窗口起點變成前一年 12 月 22 日,只掉出 12 月 21 日這一個整天,總數正好 90,壓線通過。從 10 月 1 日到 12 月 21 日是 81 天,用 81 天換掉一次裁量風險。
往後推有反向代價:新的出境會從後端進窗口,450 天那個五年窗口的兩端同樣在移動。所以推遲之後必須把兩條線一起重算,只算 90 天那條會翻車。
再往深一層,說說為什麼我不建議賭裁量。Home Office 的入籍裁量政策把超標分了檔:最後 12 個月落在 91 至 100 天、五年合計落在 451 至 480 天,在其他法定條件全部滿足時通常會給裁量;再往上就要拿出與英國的緊密聯繫和令人信服的理由,比如受僱於英國公司被外派、重大同情性事由。問題在於,一旦進入裁量檔,你的案子性質就變了:從「符合條件」變成「由審案人判斷」。
費用表中寫明的代價,很少有人細看。自 2026 年 4 月 8 日起,成人入籍申請費 £1,709,宣誓費 £130 在提交時一併收取,合計 £1,839。被拒時僅退回 £130 宣誓費,£1,709 不退。用 £1,709 去換幾十天的等待時間,我认为不划算。
算出來卡在 88 到 95 天這個模糊地帶、或者出入境紀錄本身有缺口的,值得花點小錢找人確認一次。justiscript.com 上 £5 就能讓英國執業律師在 24 小時內針對一個具體問題給書面回覆,中英文都行,比自己反覆猜省事。
接下來做這幾件事:
調出護照蓋章與航班記錄,將每一段出境按「離境次日到返英前一日」列成表,先結算最後 12 個月,再結算五年合計。
若最後 12 個月超過 90 天,找出最早那段行程的整天區間,逐日往後推遞交日,直到窗口內總數降到 90 及以下,同時複核 450 天那條線沒有被新行程頂破。
將長途行程安排在提交日之後,並預留出宣誓那 3 個月的時段。
本文僅供參考,具體問題請諮詢持牌律師。
[資料來源] legislation.gov.uk/ukpga/1981/61/schedule/1/paragraph/1;gov.uk/apply-citizenship-indefinite-leave-to-remain;gov.uk 入籍與國籍申請費用表(2026年4月8日起施行)
在英國遇到法律問題?JustiScript 可以幫你
⚡ CoS 名額優先搶位 — £99
每個工作日早 7:00 Home Office 放號瞬間,自動為您搶佔擔保證書(CoS)優先名額。
⚖️ £5 問英國律師
一個法律問題,英國執業律師 24 小時內書面答覆。
✉️ 訴前催告函 Letter Before Action — £5
律所抬頭的正式訴前函,幾分鐘出稿。大多數糾紛在這一步就能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