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永居連續居住怎麼算? 180天滾動規則2026
有位在曼城當工程師的讀者上個月來問:他把5年裡每次回國的機票翻出來一算,總共出境420天,平均下來一年84天,"穩穩低於180",於是安心遞交了永居——結果被要求補材料。問題出在哪?他不知道現在算的是"任意12個月滾動週期",而不是"平均一年"。
連續居住(continuous residence)是絕大多數5年永居路徑的硬門檻,也是最容易"自己以為過了、其實斷了"的一關。今天用現行規則把它講透。 🧮
英國永居連續居住的核心規則:180天怎麼算
現行 Immigration Rules Appendix Continuous Residence 的底線只有一句話:在合格期內,任何一個連續12個月裡,出境不得超過180天。注意兩個細節:
第一,只算整天。離境當天及入境當天這種不滿24小時的"零頭",不計入180天。第二,也是最多人踩的坑-自2018年1月11日起,內政部用的是"滾動"12個月,不是從遞交日往回切一刀刀的固定年度。
通俗說:審案官不看"你第1年出境多少、第2年多少",而是把整個5年當成一條時間軸,任意截取一個12個月的窗口去數。例如 2024年5月15日到2025年5月14日算一遍,再挪一天從5月16日算一遍……只要有任何一個窗口超過180天,就判連續居住斷裂。
這就是曼城那位讀者的問題:他兩次長假剛好卡在同一個跨年窗口裡,加起來超了。年均達標≠每個滾動視窗都達標。
簽證永居的合格期限由哪天起算
很多人以為從"落地英國那天"算。實際上審案官會從對你最有利的那個日期往回倒推5年-通常是遞交申請當天,也可以是遞交後28天內的某個日期。這條規則本身是給申請人留餘地的,但也意味著你臨遞交前的那段出境記錄一樣在被掃描。
另一個獨立的紅線:單次離境不要超過6個月。一次連續出境太久,可能直接打斷合格期、導致5年重新起算,這比累計超180天更致命。
哪些出境不算進永居180天
規則也留了人性化出口。以下情形的缺席,可申請不計入180天上限:
🌍 參與海外重大人道或環境危機救援;✈️ 因自然災害、軍事衝突或大流行病導致的旅行中斷被迫滯留;🏥 危及生命的疾病等"迫不得已且值得同情"的個人情形(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circumstances)。
但請務必記住:這些是例外,不是常態。想套用就要拿得出證據(醫院信、航班取消證明等),而且審案官有裁量權。普通的探親、旅遊、遠距辦公,一律照常計入。
10年長期居住永居的天數演算法不一樣
如果你走的是 Appendix Long Residence(10年長居)路徑,要特別注意一個過渡節點:2024年4月11日之前開始的缺席,按舊標準算——單次不超過184天、累計不超過548天;這之後的缺席,才併入180天規則。新舊標準混著用,自己極易算錯。
2026永居政策新動向:連續居住會改變嗎
"Earned Settlement"(掙得式永居)諮詢已於2026年2月12日結束,收到超過十幾萬份回應,核心提議是把多數人的合格期基線從5年拉長到10年。但截至目前,政府尚未公佈正式回應,也沒有新規則提交議會,實施時間點被指向2026年秋季。
換句話說,現行5年和10年永居路徑此刻依然全面有效,180天滾動規則也沒變。與其焦慮未定的改革,不如先把自己手上這幾年的出境天數算準。不確定的政策以 GOV.UK 最新公告為準。
給個實操建議:把5年內每一次出入境的日期列成表,用滾動窗口逐段核對——這活兒手算又慢又容易錯,用永居计算器APP能直接精算到天、標出哪個窗口最吃緊。 本文僅供參考,具體個案請洽詢持牌律師。
💬 留言區聊聊:你5年累計出境幾天?有沒有哪個跨年長假讓你算的時候心裡一緊?說說你的情況,也能幫到同樣在等永居的人。
覺得有用就收藏本文,遞簽前再翻出來對著窗口逐段核一遍,別讓白等5年的坑找上你。
[資料來源] GOV.UK Appendix Continuous Residence 指引:https://www.gov.uk/guidance/immigration-rules/immigration-rules-appendix-continuous-residence ;Earned Settlement 諮詢:https://www.gov.uk/Y/government/consettleations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