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永居連續居住怎麼算? 180天滾動12個月新規
上個月一位讀者寄來他的行程表。 Skilled Worker 第五年,他掐著手指算過:2024 年出境 152 天,2025 年出境 168 天,兩年都沒破 180,穩了。
律師看完只問了一句:你 2024 年 10 月到 2025 年 9 月這一段,加起來幾天?
211 天。
他按日曆年算,內政部按滾動 12 個月算。就這一個差別,五年可能要重來。
一、英國永居連續居住怎麼算?關鍵在"滾動12個月"
現行規則寫在 Immigration Rules 的 Appendix Continuous Residence(連續居住附錄)裡。核心條款 CR 2.1 只有一句話的意思:在整個資格期間內,任何一個 12 個月區間,境外累計不得超過 180 天。
重點是 "any 12 month period"——任何。不是 1 月到 12 月,不是簽證週年到週年,而是從你資格期裡的每一天往前倒推 365 天,都要過關。
換個說法:一個 365 天寬的窗口,從你簽證起始日一路滑到申請日。滑動過程中只要有任一位置窗口內超過 180 天,連續居住就斷了。
最容易踩雷的是"跨年拼接":去年 11 月回國過年待了 100 天,今年 8 月又回去 95 天。分開看兩個日曆年都安全,但從去年 11 月往後數 12 個月,是 195 天。
二、ILR出境天數怎麼數?出發日和回國日都不算
好消息:內政部指引明確只計整日(whole days),不滿 24 小時的部分日不計入。
意思是,你離境當天人還在英國待過,算"在境內";回英當天落地了,也算"在境內"。真正計入的只有中間完整在境外的日子。
公式:出境天數 =(回英日期 − 離境日期)− 1
例:6月1日走,6月10日回,計 8 天(6月2日至6月9日),不是 10 天,也不是 9 天。
別小看這一天。一年出境六七趟,光是"頭尾各省一天"的算法差異就能拉開十幾天——很多人正是卡在 180 到 190 這個區間。
還有細節值得記:部分申請表在你任一 12 個月內出境達到 150 天時,就會要求你逐條列出行程。這不是刁難,是內政部特意把"接近 180 天"的人篩出來複核。所以 150 天以上,你的護照章、機票、登機證最好提前整理成表。
三、哪些出境不計入永居180天上限
附錄裡確實留了豁免口子(CR 2.2、CR 3.1 等條款),常見的幾類:
📌 參與國內或國際人道、環境危機救援;
📌 因天災、疫情、戰亂等不可抗力被迫滯留;
📌 本人或近親重病、喪親9Y service(英國官方海外公職)而在境外。
但請務必冷靜看待這幾條。豁免的門檻比想像中高,幾乎都要求提供硬證據:醫院證明、死亡證明、航班取消通知、雇主/機構函件。 「公司派我出差半年」這類工作原因,通常不在豁免範圍內-這是被拒絕的高頻原因。
另外,不同簽證路徑的具體條款有差異(Global Talent、部分科研職位有單獨安排)。如果你手上正好有一段說不清算不算豁免的出境,別自己猜——在 justiscript.com 花 £5 讓英國執業律師 24 小時內給一份書面答复,比反复搜論壇可靠得多。
四、10年Long Residence永居:2024年4月11日是分界線
走 10 年長期居住路徑的讀者要特別注意,你的十年可能跨兩套演算法:
▸ 出境開始於 2024 年 4 月 11 日之前的那部分:適用舊標準-單次離境不超過 184 天,且資格期內累計不超過 548 天;
個月 180 天規則。
所以 2026 年遞交 10 年永居的人,前半段和後半段要分開檢查。很多自己算的人只套了一套標準,結果卡在中間那兩三年。
五、除了天數,這些也會直接斷掉ILR連續居住
出境天數只是其中一條線。以下幾種情況同樣致命:
🔸 簽證斷檔。上一段 leave 到期、下一份還沒交,中間出現空窗,連續性即告中斷。補救窗口極窄:Immigration Rules paragraph 39E 允許在原簽證到期後 14 天內遞交,且必須證明延誤有"申請人無法控制的正當理由",並附可信證據。不是自動寬限,是自證。
🔸 實際服刑。只要判決導致真正入獄,即使只有兩週,連續居住立即中斷。緩刑(suspended sentence)通常不會觸發這條,但會另行影響品行審查。
🔸 被遣返或被要求離境,同樣會打斷。
六、2026年遞交英國永居前,這三步自己先查一遍
第一步:把每一次出入境寫成兩個列表格。 離境日、回英日,一行一趟。護照章模糊的,用機票行程單、eGate 紀錄、銀行境外消費流水互相印證。
第二步:做滾動檢查,別做年度檢查。 以每一次離境日為起點,往後推 365 天,把落在這個窗口裡的所有出境天數加總。逐趟做一遍,最大值就是你的真實風險值。嫌手動麻煩,可以用永居计算器 APP 直接把行程導進去,精算到天,它會自己滑視窗。
第三步:給自己 20 天緩衝。 算 175 天和算 155 天,心態完全不同。剩下這一年真有急事回國,你還有餘量。
另外提醒一句時間線:2026 年 3 月遞交議會的規則修訂(HC 1691)主要動的是永居英語門檻——從 2027 年 3 月 26 日起由 B1 提到 B2。 滾動 12 個月 180 天這條本身沒變,但政策環境在收緊,能早遞就別拖。
還有個容易混淆的點:180 天規則管的是拿到永居之前。永居到手之後,規則變成-連續離開英國超過 2 年,ILR 身分會失效。兩套邏輯,別搞混。
五年時間,簽證費、IHS、房租、孩子的學籍,全押在這條時間線上。它值得你花一個晚上,把每一班飛機認認真真數一遍。
📚 資料來源:GOV.UK《Continuous residence》審案指引(2026年6月更新版);Immigration Rules Appendix Continuous Residence;Immigration Rules Appendix Long Residence;GOV.UK "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Time: Skilled Worker — UK Inkill"。具體費用與時限以 GOV.UK 最新公告為準。
本文僅供參考,具體問題請諮詢持牌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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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資格期間內,出境最多的那個 12 個月窗口是多少天?是探親、出差還是照顧家人拉高的?評論區說說,看看有多少人和你踩在同一個坎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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