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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LR申请:BNO未成年孩子不足5年能跟父母一起办吗?

JustiScript•३० ऑक्टोबर, २०२६•👁️ 44

一家人的申请,光把日期排齐就够费神了。

父母快满五年,孩子晚来了一段时间,要不要替孩子再续一次签证?这件事在2026年10月8日有了明确变化:英国《移民规则》修订文件HC 584的APP HK1已生效,BN(O)路线申请永居时未满18岁的孩子,不再需要自己完成五年连续居住。它解决的正是家庭成员年限不齐的问题。本文按2026年10月30日的规则,顺着核资格、排日期、交申请走一遍,范围限于这条路线的家庭安排。

我的判断是:父母正准备申请,孩子仍未成年且其他条件齐备,就应把孩子一并列入本次申请安排,无须单为凑孩子自己的五年再安排续签。

孩子的ILR先看申请日年龄

先把每个人的出生日期、最近一次签证类别、许可到期日和预计申请日放在同一张纸上。现行《移民规则》Appendix 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 (Overseas)的HK 62.1,把未满18岁的判断放在本次申请日。孩子刚来英国时是未成年人,不能据此认定几年后申请也仍适用年龄例外;反过来,孩子晚于父母抵英,也不再直接意味着必须等到自己的五周年。

这里要分清:取消的是未成年申请人的五年连续居住要求,孩子作为受养人的身份及父母条件仍须满足。

已满18岁的申请人,仍须核算本人在可通往定居的路线下累积的五年,并满足适用的连续居住要求;最近一次获批的许可须属于BN(O)路线。为孩子排日期时,可以把十八岁生日另列一栏,再对照父母的合资格时间。如果两者很接近,应尽早完成身份和关系材料核查。赶在生日前填写一份尚未提交的草稿,并不等于已经完成申请。对需要五年资格期的成年人,官方说明通常要求任意连续十二个月内,境外缺席不超过一百八十天;孩子适用的年限例外不会延伸到父母。

下面说的“随父母申请”,也不等于只填一张全家的表。

父母时间错开还能怎么接

接着查父母双方。该附录HK 57.2至57.4要求,孩子最近一次许可为BN(O)受养子女;一位父母须同时通过BN(O)路线获批永居,或已定居、已是英国公民;另一位父母通常也须同时获批永居,或已定居、已是英国公民。准备材料时,可以在父母姓名旁分别写明依据,再放入相应决定信或申请资料。只核对当年主申请人的年限,容易漏掉另一位父母的这一项。

因此,一位父母已满五年,不能单凭这一点认定孩子已具备全部条件。

父母批签日期不同,还有一项很实用的处理安排。Home Office于2026年10月8日发布的BN(O)审案指引第15版,专门讨论父母在不同时间取得定居资格的情况:家庭此前作为同一家庭单元一起申请,但因Home Office处理时间导致其中一位父母较迟达标,且预计会在五个月内达标时,审案人可以把孩子的申请暂缓处理,最长五个月。已经达标的那位父母,其申请仍可继续审理和作出决定。

这项安排有前提,也有裁量空间。指引使用“可以”,申请人不能自行把它当成额外五个月的签证。

如果家庭落在这个范围,我会把共同申请的记录、双方获批日期及另一位父母预计达标日整理成一页说明,明确请求按该段指引考虑。父母本来就分开申请,或较迟达标另有原因的家庭,不能直接套用这项处理安排。孩子现有许可是否足够、是否需要续签,也应另行核实,不能只靠一封请求暂缓的说明来安排居留。

一位父母长期在境外的家庭,还要继续查例外依据。

HK 57.4列出的例外包括一位父母是唯一在世的父母、独自承担孩子养育责任,或存在严重且令人信服的理由。父母分居、其中一人在境外工作,本身并没有被写成自动例外。涉及独自承担养育责任时,应围绕实际照护和重要决定如何作出整理证据;涉及健康或其他重大困难,则让证明材料对应所主张的理由。具体是否达到条款标准,需要按家庭事实判断。

年龄例外让年限问题变简单了,照护安排仍要交代清楚。

每个孩子都要单独递交

进入递交阶段,把孩子的文件单独整理:身份证明、出生或亲子关系材料、最近一次BN(O)许可资料、父母的申请或定居资料,以及在英国的照护与住宿安排。该附录HK 58.1引入Appendix Children的照护要求;后者CHI 2.1要求安排适当并符合相关英国法律。我的整理方式是让每项文件对应一个审核条件,再按在线表格生成的清单补齐,避免只堆放学校信件却遗漏父母身份依据。文件名称可以注明对应的人和证明用途,亲子关系、父母身份、照护安排分开核对;缺少某一项时,比较容易看出需要补哪份材料。

这些是备件的核对方向,个别家庭收到补件要求时,仍按通知提供相应证明。

英国政府的BN(O)定居申请说明写明,每个家庭成员都需要自己的申请,未成年孩子的申请通过父母的定居申请资料关联。操作时,逐人核对姓名、申请编号及提交确认,孩子的材料也放进孩子对应的申请。父母一人先获批、孩子仍在审理的,保存父母的新决定信,并按申请系统或补件通知允许的方式更新相关资料,方便核实双方的身份状态。付款及提交前再逐个检查状态,尤其是孩子的申请是否已经提交成功,避免只保存了草稿。家长申请中的家庭成员名单,不能替代孩子自己的申请。

等候决定期间,家庭出行也要按每个人尚在审理的申请分别检查。

官方申请说明提示,决定作出前离开英国、爱尔兰、海峡群岛或马恩岛这一范围,申请会被视为撤回。孩子是否需要出行,应纳入递交前的安排。对于暂时还不符合父母条件的孩子,先把有效许可接续好;对于已满足全部条件的孩子,就按自己的资格递交。把出生日期、父母状态和递交进度对应起来,比只盯着一家人的共同抵英纪念日更有用。

本文仅供参考,具体问题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[数据来源]英国《移民规则》、BN(O)审案指引及官方申请说明。

HK 62.1(b):“unless they are aged under 18 at the date of application.”

关键年龄,落在本次申请当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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